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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说明 |
| 开考方式 |
系统委托 |
| 报考范围 |
全省电力系统(2011年10月停考) |
| 主考学校 |
广东工业大学 |
| 课程设置 |
必考课程13门,共59学分;选考课程4门,共20学分;加考课程0门,共0学分; |
| 毕业要求 |
不少于15门且不低于69学分 |
| 说明 |
1、101和102须任选考一门,103和104须任选考一门。
2、已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(一级或以上)者,可免考004课程。
3、已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《大学语文(专科)》课程合格成绩者,可免考003课程。
4、毕业考核时须撰写3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。
5、本专业从2008年10月起不接受新生报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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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备注 |
根据粤考委[2008]7号文件《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育教育等九个专业的通知》,本专业从2008年10月起不接受新生报考,笔试课程考试安排至2011年10月,主考学校安排实践课程考核至2011年10月31日止,毕业手续办理止2011年12月30日止。(详细请点击查阅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