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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说明 |
| 开考方式 |
独立办班 |
| 报考范围 |
全省及港澳地区 |
| 主考学校 |
华南师范大学 |
| 课程设置 |
必考课程15门,共68学分;选考课程2门,共12学分;加考课程2门,共12学分; |
| 毕业要求 |
不少于15门且不低于68学分 |
| 说明 |
1、不考英语(一)者,须选考101和102,不少于7学分。
2、港澳考生不考001、002两门课程,但须加考231、232两门课程。
3、原公共关系专业(专科,代码054)调整为本专业。 |
| 备注 |
1.根据粤考委[2006]8号文件《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《大学语文》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,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。(详细请点击查阅)
2.根据粤考委[2008]5号文件《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关系专业(独立本科段)免考英语(二)课程有关规定的通知》,本专业从2008年5月开始调整公共关系专业(独立本科段)免考英语(二)课程有关规定。(详细请点击查阅) |